湖(hu)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ting)關于(yu)建設工程
企業資(zi)質統一延續(xu)有關事項(xiang)的通(tong)知
各(ge)(ge)市州(zhou)住房和(he)城鄉建設局,各(ge)(ge)有關單位(wei):
為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510號)精神,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核發的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er)、上述(shu)資質(zhi)(zhi)有效期(qi)將在全(quan)國建(jian)筑(zhu)市(shi)場(chang)監管公共服務平臺(tai)自動(dong)延期(qi),企(qi)業(ye)無需(xu)換領資質(zhi)(zhi)證(zheng)書,原(yuan)資質(zhi)(zhi)證(zheng)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biao)(biao)投(tou)標(biao)(biao)等活動(dong)。
三、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四、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廳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0日前屆滿的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湖南(nan)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5月5日